>
>
>
知识产权司法实务新型疑难问题解析: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产业发展

知识产权司法实务新型疑难问题解析: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产业发展

适合作为知识产权法官了解知识产权审判业务知识、提升知识产权审判能力的参考用书,也可为知识产权诉讼律师、当事人提供参与知识产权诉讼的指导和借鉴。

弘德价
108.00
120.00
配送至
库存紧张,5天内发货
弘德网图书城
店铺评分

商品评价 0.00
发货速度 0.00
售后服务 0.00
  • 热销商品
  • 热门关注
  • 商品介绍
  • 商品评价
  • 商品编号 9787509384626_
  • 品牌 弘德网

本店支持德先用,本店欢迎德全购,本店支持弘德e卡支付,本店积分抵扣最高10%!图书店根据库房书籍保有量,按当天15:00前下单计算,发货时间1-5工作日不等。图书我国为0税点商品,以免发票邮寄中遗失,如需发票请申请电子发票,发票在发货后1~3个工作日内可在我的订单-订单详情-发票下载中自助下载。基础运费10-15元,部分地区12-19元,续件运费每本3元,下单后找客服WX13811904765改价!满1000元自动免运费。

在线客服




内容简介

为加强对新型疑难复杂知识产权案件的调查研究,全面总结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和审判经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健全国家创新体制,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精选68篇有价值的知识产权调研报告予以编辑出版。本丛书既适合作为知识产权法官了解知识产权审判业务知识、提升知识产权审判能力的参考用书,也可为知识产权诉讼律师、当事人提供参与知识产权诉讼的指导和借鉴,更有助于研究人员全面了解知识产权诉讼现状和法律适用难点,从而形成理论与实践的良好互助与优势互补。

作者简介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为民三庭。从1993年北京市高、中级人民法院设立专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业务庭开始,全国部分高、中人民法院先后设立了知识产权审判庭,案件比较集中的部分基层法院也设立了知识产权审判庭。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共有14个高级法院设立了di一、二中院、上海市di一、第二中院、哈尔滨、石家庄、秦皇岛、保定、邢台、济南、烟台、青岛、成都、南京、 盐城、安阳、合肥、滁州、景德镇、太原、武汉、福州、厦门、广州、深圳、佛山、汕头、海口;设立知识产权审判庭的基层法院有海淀、朝阳、浦东、黄浦等4个。

目录

第一编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产业发展

1.互联网开放平台法律问题研究

2.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纠纷疑难问题研究

3.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案件基本情况、问题及对策

4.商品交易市场开办主体的法律责任研究

5.义乌市场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案件的特点、问题及对策

6.核心区软件行业法制环境现状及对策研究

7.涉互联网知识产权案件特点、成因及对策

8.玩具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问题研究

9.酒类产品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特点、成因及保护对策

10.中国轻纺城花样保护的司法现状和出路

11.淄博市日用陶瓷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及问题研究

12.杭州服装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与对策分析

13.游戏产业知识产权的保护与运用——以“游戏软件名称”及“游戏元素名称”为视角

第二编 维权与救济

14.论知识产权维权专业力量的兴起与应对——在文化产业发展视阙下的展开

15.知识产权商业维权诉讼的法律解读与司法应对

16.知识产权群体性诉讼的现状特点、主要问题及应对之策

17.知识产权审判实务中关联案件现象的思考及对策分析

18.著作权、商标权关联案件基本情况、成因、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19.个体工商户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基本情况、问题及对策

20.以制度创新破解知识产权赔偿难问题——司法保护视野下的解决途径

21.知识产权审判实务中法定赔偿的扩张适用

22.知识产权临时禁令案件的现状、问题及难点

第三编 程序与证据

23.知识产权被许可人诉讼地位的理论审视与制度完善——缘起于被许可人提起侵权之诉的司法困惑

24.知识产权诉讼担当的类型、问题及规制

25.知识产权侵权证据公证行为的规范与完善

26.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中公证证据的审查与采信

27.知识产权诉讼证据保全问题思考

28.专家证人制度在知识产权诉讼中的运用及完善

第四编 体制与机制

29.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试点工作基本情况、具体措施与成效

30.关于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制度改革的价值、障碍、模式与探索

31.厦门市两级法院知识产权“三合一”试点工作的实证研究

32.知识产权刑事审判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以知识产权“三合一”模式为研究视角

33.涉台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新问题及对策研究

精彩书摘

  《知识产权司法实务新型疑难问题解析: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产业发展》:

  当今,互联网产业已经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成为技术变更最为快速、深刻的领域之一,它深深地改变着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之间的利益格局,影响着众多从业者的切身利益,改变着社会公众的生活方式。互联网技术的每次革新、互联网产业模式的每次调整都无疑会使已存的利益格局发生改变,会使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发生冲突。如何在促进技术、产业进步与发展的同时,解决好这些冲突,使得利益冲突各方都能够以较为理性的方式面对现实,能够在现有的框架下最大限度地实现各方的利益,找到各方利益的最优平衡点,无疑是一个比较大的考验。人民法院作为纠纷解决者、案件裁判者,无疑应当在案件裁判中以公平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这些已经进入诉讼的冲突和纠纷,这就要求法官不仅要懂法律,而且要站在互联网技术、产业发展的最前沿,深刻了解互联网技术、产业发展的最新动态,探索互联网领域中最为前沿的法律问题。互联网开放平台,应该说是近几年互联网产业中最为时髦的词汇之一。自从2007年社交网站Facebook推出开放平台以来,世界上各大互联网公司都纷纷推出了自己的开放战略,比如苹果、谷歌等国外互联网巨头以及国内的腾讯、百度、奇虎360、新浪、搜狐等知名互联网企业。开放平台已经成为互联网的下一个看点,成了互联网未来的发展趋势,这已经成为互联网业界的共识。那么,有关互联网开放平台的纠纷也已经开始出现,比如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一批苹果公司App Store中相关应用被诉侵权的案件、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中也涉及了搜狐视频开放平台的相关问题等。应该说这些案件都属于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这些案件的解决会影响到互联网开放平台的发展。在这些案件的审理中,如何能做到既有力地保护权利人的利益,又能够促进互联网技术和产业模式的发展,无疑成为摆在法官面前的一个亟待解决的课题。本调研课题就是基于该现状,力求站在互联网技术、产业发展的最前沿,深入探索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如何解决涉及互联网开放平台的各种纠纷,如何寻找到互联网技术、产业发展与权利保护的平衡点,为案件的裁判提供标准,为互联网企业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

  ……

前言/序言

  互联网开放平台法律问题研究

  前言

  当今,互联网产业已经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成为技术变更最为快速、深刻的领域之一,它深深地改变着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之间的利益格局,影响着众多从业者的切身利益,改变着社会公众的生活方式。互联网技术的每次革新、互联网产业模式的每次调整都无疑会使已存的利益格局发生改变,会使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发生冲突。如何在促进技术、产业进步与发展的同时,解决好这些冲突,使得利益冲突各方都能够以较为理性的方式面对现实,能够在现有的框架下最大限度地实现各方的利益,找到各方利益的最佳平衡点,无疑是一个比较大的考验。人民法院作为纠纷解决者、案件裁判者,无疑应当在案件裁判中以公平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这些已经进入诉讼的冲突和纠纷,这就要求法官不仅要懂法律,而且要站在互联网技术、产业发展的最前沿,深刻了解互联网技术、产业发展的最新动态,探索互联网领域中最为前沿的法律问题。互联网开放平台,应该说是近几年互联网产业中最为时髦的词汇之一。自从2007年社交网站Facebook推出开放平台以来,世界上各大互联网公司都纷纷推出了自己的开放战略,比如苹果、谷歌等国外互联网巨头以及国内的腾讯、百度、奇虎360、新浪、搜狐等知名互联网企业。开放平台已经成为互联网的下一个看点,成了互联网未来的发展趋势,这已经成为互联网业界的共识。那么,有关互联网开放平台的纠纷也已经开始出现,比如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一批苹果公司AppStore中相关应用被诉侵权的案件、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中也涉及了搜狐视频开放平台的相关问题等。应该说这些案件都属于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这些案件的解决会影响到互联网开放平台的发展。在这些案件的审理中,如何能做到既有力地保护权利人的利益,又能够促进互联网技术和产业模式的发展,无疑成为摆在法官面前的一个亟待解决的课题。本调研课题就是基于该现状,力求站在互联网技术、产业发展的最前沿,深入探索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如何解决涉及互联网开放平台的各种纠纷,如何寻找到互联网技术、产业发展与权利保护的平衡点,为案件的裁判提供标准,为互联网企业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

  为本次调研,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于2013年1月11日主办了“互联网开放平台法律研讨会”,并于2013年3月至5月,走访了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北京中搜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欢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相关互联网企业,了解了各互联网企业开放平台发展的状况及在发展中所遇到的法律方面的困惑。另外,我们还查阅了目前起诉到法院的有关互联网开放平台案件的卷宗材料、判决书等,从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互联网开放平台的界定及发展现状〖1〗

  (一)互联网开放平台的界定

  尽管开放平台已经成为互联网领域最为时髦的词汇之一,且大多互联网公司都在实行开放战略,纷纷推出自己的互联网开放平台,但是对于什么是互联网开放平台,能否给开放平台下一个定义,不同的互联网企业还是有不同认识的,也几乎没有互联网企业能够给该概念下一个定义,且每家互联网企业都是在描述自己业务内容、产品时介绍说自己是互联网开放平台,同时会说另外一些标榜着是开放平台的企业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开放平台。可见,在行业中,互联网企业都是在描述自己产品、业务内容的意义上使用开放平台概念的。但是,各家互联网企业的产品、业务内容千差万别,比如新浪微博属于社交类的,而阿里巴巴公司则属于电子商务类的,百度公司又属于搜索引擎,在描述这种差别较大的产品、业务内容时同时都使用同一个概念,这对于外行人来说有些难以理解。其实,尽管各互联网公司的业务内容千差万别,既然他们都使用开放平台这个概念解释他们各自的产品、业务,那么他们各自的业务、产品中肯定有一种共通的东西,而他们正是用开放平台这个概念指称存在于不同业务内容中的这种共通的东西,且这种共通的东西可以依存于他们千差万别的业务中的。那么,这种共通的东西是什么呢,如何界定它呢。在业界,已经有人对此作出了一个界定,即“所谓开放平台,就是首先提供一个基本的服务,然后通过开放自身的接口,使得第三方开发者得以通过运用和组装其接口以及其他第三方服务接口产生新的应用,并且使得该应用能够统一运行在这个平台之上,我们把这样的一种网络服务模式叫作开放平台。这个基本的服务可以是已有的,例如门户、博客、也可以是新创的,例如用户关系。无论是哪一种,开放平台模式成功的要点在于,通过自身服务和第三方应用的互利互惠,提高用户对平台网站的粘性和使用程度,进而提高获利,同时通过利益分摊,达到平台自身和第三方应用循环刺激而产生的滚雪球式的增长。”谭晨辉、刘青焱:《OpenAPI出现、起源与现状》,载《程序员》,2008年7月刊。

  这个定义非常清楚地表达了开放平台的内涵,准确地提炼了不同互联网业务、产品之间的用开放平台概念指称的那个共通的东西,能够涵盖目前所有不同互联网企业所推出的开放平台。在这个定义中,“基本的服务”就是各个不同的互联网企业所经营的千差万别的互联网业务、产品。开放平台所开放的就是这种提供“基本的服务”的系统中的接口(即应用程序接口ApplicationProgrammingInterface),使得第三方应用程序开发者能够使用这个接口,把自己开发的应用对接到这个提供“基本的服务”的平台上,在该平台上统一运营。尽管各个互联网公司所从事的“基本的服务”是不同的,但是开放接口、允许第三方开发者的应用程序通过该接口对接到从事“基本的服务”的平台上,这种运作模式是相同的,故开放平台指的就是这种相同的互联网业务模式。说白了,也就是说从事开放平台业务的互联网公司自己的网站上所运行的程序不一定都是自己的,有的可能是第三方开发者开发后通过开放接口对接到该网站上的。




X27eGjZ8aH.jpg





K8YChtXEzm.jpg


好评度
100%
  • 全部评价
  • 晒图
  • 追评
  • 好评
  • 中评
  • 差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