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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恐怖主义:恐怖组织、恐怖策略及其应对(第三版)

解读恐怖主义:恐怖组织、恐怖策略及其应对(第三版)

全面解读恐怖主义的经典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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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恐怖主义威胁是一个杂糅了真实和想象的多面体,每一种恐怖威胁都有着不同的来源,每一种恐怖威胁所采取的战术和所造成的政治问题也大相径庭。

  伯兰德在书中系统地梳理了各种国际恐怖组织、恐怖策略的起源、演变、特征和发生机理,以及相应的反恐策略。无论是对于专业研究人员,还是实务部门工作者来说,这部融理论性、知识性和实用性为一体的作品都是值得反复研读的经典之作。

作者简介

  詹姆斯·M.伯兰德(James M. Poland)

  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博士,现为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萨克拉门托分校刑法学荣休教授。著有《解读恐怖主义:恐怖组织、恐怖策略及其应对》(1988)、《恐怖主义与人质劫持的实践、战术和法律研究》(1999)、《自杀性炸弹袭击者:一个全球性问题》(2003)、《亚文化暴力:青年罪犯价值体系》(1978)等。其中,《解读恐怖主义:恐怖组织、恐怖策略及其应对》一书自1988年问世以来,已经进行了多次修订和再版,成为美国刑法学、犯罪学、反恐学、国际安全学等领域的经典教材。

  王震

  法学博士,现为上海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和哈佛大学燕京学社访问学者,兼任上海反恐研究中心理事、中信改革与发展研究院研究员等。已出版专著《一个超级大国的核外交:冷战转型时期美国核不扩散政策(1969—1976)》《全球反恐战争问题新论》,参与编写专著章节十余部,翻译有《统治史》(*一、二卷),并先后在各类学刊和媒体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和评论文章上百篇,并多次获得省部级学术奖项。

目录

目录

国际反恐的困境与反恐研究(译者序)

序 言

第 一章 “恐怖”与“恐怖主义”的定义

恐怖主义及其界定问题

恐怖主义的道义性

恐怖主义的定义

恐怖主义类型学

恐怖分子的暴力

恐怖主义的目的

结论

第二章 历史上的恐怖主义和暴力

匕首党和奋锐党: 恐怖主义的宗教根源

阿萨辛党和其他秘密组织

民意党

无政府主义传统

美国的恐怖主义

波多黎各独立运动

犹太防卫联盟

左翼恐怖组织

右翼恐怖组织

“单一问题”的恐怖分子

结论

第三章 暴力与恐怖主义: 大众媒体的角色

“感染”理论,还是“模仿综合征”

宣传价值与“事实”

美国

互联网与恐怖主义

审查制度与恐怖主义

结论

第四章 巴勒斯坦问题与“基地”组织

巴勒斯坦抵抗运动

巴以冲突的历史渊源

“巴勒斯坦解放组织”

巴勒斯坦极端主义与1973年“赎罪日战争”

“巴解组织”中的拒绝派阵线: 历史述评

1982年以色列入侵黎巴嫩

真主党

巴勒斯坦当局

哈马斯与“伊斯兰圣战组织”

“阿克萨”烈士旅

“基地”组织

结论

第五章 A名单: 被认定的“外国恐怖组织”

巴勒斯坦

菲律宾与东南亚

阿尔及利亚

邪教组织

欧洲

哥伦比亚

秘鲁

中亚

伊朗

结论

第六章 人质劫持与谈判

早期的劫持人质事件

人质劫持者(绑匪、劫匪)的类型

时间、信任与“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伦敦综合征

人质事件指南

人质解救的美国经验

“好人”电器商店人质事件

其他解救人质行动

幸存人质生存状况

结论

第七章 当代恐怖主义与爆炸

历史回顾

爆炸后果

速度与爆炸

汽车炸弹

邮件炸弹/邮包炸弹

空中爆炸

结论

第八章 自杀性人体炸弹: 一个全球性问题

问题的界定

中东地区的自杀性人体炸弹

伊拉克反叛组织

泰米尔伊拉姆“猛虎”解放组织

锡克教徒恐怖主义

克什米尔自杀性人体炸弹

库尔德人的自杀性人体炸弹: 库尔德工人党

“基地”组织

车臣的自杀性人体炸弹

其他自杀性恐怖组织

关于自杀性袭击的一点总结

自杀性爆炸与安全防护

结论

第九章 反恐措施: 应对恐怖主义

安全措施

情报功能

反恐行动: 报复与先发制人

秘密军事行动: 主动性措施

反恐行动: 应对性措施

特别行动

英国与以色列

国民警卫队

人质救援队与核应急支援小组

化学和生物恐怖主义

法律框架: 拘留、起诉和惩罚

紧急权力

“9·11”之后的法律措施

结论

第十章 恐怖主义的未来

以色列与巴勒斯坦抵抗运动

伊斯兰极端主义

低烈度战争

超级恐怖主义

恐怖主义对民主的影响

结论

词汇表

精彩书摘

  第 一章“恐怖”与“恐怖主义”的定义

  近年来,被标榜为反叛者、社会革命、民族解放军、游击战士、突击队、“圣战”分子、自由斗士乃至“殉道者”的小型暴力组织一次又一次地证明:随机性暴力可以在民主社会中诱发严重的社会恐慌。此类暴力活动吸引着媒体将其事迹在全球范围内广为传播,从而导致有些民主国家反应过度,采取了强化安全控制的措施。在“9·11”事件之前,这种暴力袭击就已在世界很多地方侵蚀着人权和公民自由。比如,根据克莱尔·斯特林的研究,在20世纪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图帕马罗斯游击队(Tupamaros)在乌拉圭全境通过使用“无差别的”恐怖袭击来扼杀民主。这场恐怖主义的结果是,军 队于1973年掌权并建立了恐怖统治。乌拉圭是民主政府最终被极权统治取代的典型案例。在乌拉圭,政治性政党被完全禁止,所有公民都需要向军政当局登记注册,媒体受到了严格控制,数千人变成了政治犯。这种恐怖统治持续了12年,直到1985年4月,乌拉圭才恢复了民主。

  另一个违背公民权和人权的案例发生在北爱尔兰地区。持续升级的恐怖主义迫使英国议会废除了北爱尔兰政府,并通过紧急权力对北爱尔兰地区进行直接统治。与直接统治和紧急权力相伴随的则是大量未经授权的搜查、逮捕、拘留和扣押,以及公开审判的废除。在加拿大,恐怖主义促使当局于1970年通过了《战争措施法》,该法临时性地废除了许多公民权利,比如未经授权的搜查和逮捕等。加拿大当局采取这些极端措施主要是为了应对“魁北克解放阵线”(FLQ)的政治绑架和不加区分的炸弹袭击。

  “9·11”以来,西方国家再次通过这种可预期的方式来制止“不加区分的”恐怖主义活动。比如,美国通过了《爱国者法案》,给执法部门以更多授权,使之在羁押移民、扩大监听、动用军 队进行边境巡逻、进行未经授权的搜查等方面拥有更大权力。为了应对“9·11”事件和“全球反恐战争”(GWOT),许多国家以保护国家安全的名义进行了强制性立法。当一个国家处于战争状态时,它会宣称有权搁置民主立法程序。在澳大利亚、英国、俄罗斯和以色列,《反恐法》均赋予警察在搜查、羁押和镇压恐怖嫌犯方面以更大权力。

  恐怖主义正在成为21世纪的一个划时代问题。恐怖暴力循环,政治和军事性的镇压与报复如今已经司空见惯。这些事实需要我们对那些使用恐怖和恐怖主义来实现其政治目标的现象进行更为有效的学理性分析。西方民主政府面临的挑战在于通过安保和公共安全来实现公民权和人权之间的平衡,而刑事司法制度的功能则在于维护自由和执法之间的平衡。

  恐怖主义及其界定问题

  学者们在研究“恐怖主义”时面临的第 一个工作就是如何界定这一词汇。界定恐怖主义看似非常简单,比如那些为了含糊不清的政治目的而劫持人质、对外交和军事人员实施暗杀、对大使馆进行汽车炸弹袭击等均可被视为恐怖主义行径。然而,一旦我们超越这些明显的案例进行深入分析时,就会发现界定恐怖主义并不容易。

  “恐怖主义”一词可以让人产生复杂的情感,一部分是作为对无差别暴力的特征及其恐惧的反应,另一部分则是它在哲学层面上的含义。界定恐怖主义既要足够准确,以便能提供一个学术分析的假设;同时,它又要足够简约,使争议各方能够在复杂的问题上达成一致。于是,许多学者和观察家绕开了对恐怖主义的界定问题,仅仅参考一些模棱两可的说法,比如“一个人的恐怖分子是另一个人的自由斗士”“一些人的恐怖主义是另一些人的英雄主义”“今天的恐怖分子就是明天的诺贝尔奖获得者”,等等。对于那些从事学术研究或是在恐怖主义定义问题上寻求国际共识的学者们来说,这些表述体现了他们所面临的困难。

  在恐怖主义定义问题上,还有一个更为棘手的问题,那就是人们在回答问题或提出反驳时惯常使用的“转折策略”。该策略的要领在于使用“不过”一词的速度和技巧。换言之,“不过”或“但是”等词汇之后往往是另一方所实施的恐怖暴力或恐怖活动事实。试举几例:

  “基地”组织支持国际恐怖主义、大规模杀戮和暴力混乱。不过,美国轰炸塞尔维亚、阿富汗,并对伊拉克进行先发制人的入侵又是什么?

  哈马斯、“阿克萨”烈士旅和伊斯兰“圣战”是毫无意义的大规模杀戮和不加区分的恐怖主义行为。但是,犹太复国主义者在加沙地带的恐怖主义及其对巴勒斯坦领导人的“定点清除”又是什么呢?

  美国海军陆战队驻贝鲁特兵营所遭遇的汽车炸弹袭击是毫无意义的残暴的恐怖主义行为。那么,美国海军为了报复这一炸弹袭击而对无辜的黎巴嫩村庄进行的轰炸又是什么呢?

  根据詹姆斯·Q.威尔逊的说法,这类策略的目的是通过转换议题来避免讨论一些特定问题,并能让另一方在道德上低人一等。而且,这些转折性反诘和最初的表述又是相同的,二者之间无法进行区分。这样,人们就无法在“基地”组织和美国政府、自杀性人体炸弹和以色列当局,以及汽车炸弹袭击和美国海军的轰炸之间进行区分。换句话说,转折策略使任何实质性的讨论都变得毫无可能,因为任何分析论证都需要基于有效的划分。

  转折策略非常聪明,它是一种被称为“罪恶/内疚转移”的古老宣传技巧。毛瑞斯·特格威尔认为,“罪恶转移”是将公众注意力从作恶者的行为转移到对手身上。比如,朝鲜曾在1987年故意击落了一架韩国商用喷气飞机,这架飞机无意间闯入了朝鲜领空,机上载有100多名乘客。事后,朝鲜却回应称这架飞机在为美国充当间谍。这一说法削弱了美国在此事件上为韩国发声的合法性,以及民众对官方的信心。显然,这一策略被朝鲜当局用来为其击落一架没有武装的民航飞机提供了辩护,民众的注意力被从飞机击落事件上转移走,同时剥夺了美韩在此事件上的道义正当性。长期以来,朝鲜一直在美国国务院拟定的“支持国际恐怖主义国家”的名单之上。

  “罪恶转移”还一直被当成是散布谣言的策略而备受指责。不少国家的政府都采用过这一策略。不过,“造谣”(disinformation)来自苏联时期“desinformatsiya”一词,它是指针对目标国、目标团体或个人故意提供或传递某些虚假的、误导的、片面的信息。

  通过这种方式,巴勒斯坦人可以宣称犹太复国主义者背信弃义,并以此为其随机的自杀性炸弹袭击和劫持人质进行辩护。“爱尔兰共和军临时派”通过宣称英国军 队为外国领土上的占领军来为其伏击英军的行为辩护,并以此在北爱尔兰地区占了上风。“解放亚美尼亚秘密军”(ASALA)通过宣传1915年土耳其人对亚美尼亚人的大屠杀来为其暗杀土耳其外交使团的行为辩解。“基地”组织为了对屠杀美国公民的行为进行辩解,宣称美军在阿拉伯半岛的驻扎亵渎了穆罕默德先知。这个名单还可以继续下去。面对“罪恶转移”策略,当代社会显得尤为脆弱不堪,因为我们在恐怖暴力面前并没有一个强有力的道德参照。

  与此同时,“国际恐怖主义”(internationalterrorism)“跨国恐怖主义”(transnationalterrorism)和“国内恐怖主义”(nationalterrorism)之类的词汇又增加了我们界定恐怖主义时的困难。“国际恐怖主义”通常是指那些代表主权国家利益而进行的恐怖主义行为,比如代表加沙地带巴勒斯坦人的哈马斯。跨国恐怖分子往往跨越主权国家边界开展活动,比如真主党,其恐怖活动通常会影响到不止一个种族。国内恐怖主义分子通常寻求在某个单一国家内的政治权利,比如巴斯克分裂分子。

  援引上述各种观点并不是要让读者认为界定恐怖主义徒劳无益。格兰特·伍德劳曾强调说,如果没有一个基本的定义,我们就无法对被称为“恐怖主义”的现象进行确切认定:比如,它究竟是对民主国家稳定的一大威胁,还是可以在刑法体系内解决的另一种犯罪?界定一个能够被普遍接受的恐怖主义定义的最根本问题是与之相关的道义问题。通过阅读文献可以发现,恐怖主义的道义性,以及与之有关的词汇如恐怖、胁迫、武力和暴力等确实存在很多歧义。

  恐怖主义的道义性

  对于恐怖主义“道义性”(morality)的学术分析同样存在很多分歧。比如,尤金·沃尔特将“恐怖”(terror)描述为一种由特定暴力行为或暴力威胁所造成的情感状态,而“恐怖主义”一词则包含了三个要素:使用或威胁使用暴力,情感反应和社会效果。雅各布·本杰明·哈德曼在1934年指出,“恐怖主义”是一种系统地使用暴力的行为,但他也试图对大规模暴力和恐怖主义进行区分。巴林顿·摩尔将暴力与恐怖主义描述为“消极的强迫”,并认为暴力和恐怖主义之间存在着相似性。戴维·C.拉波波特则认为,恐怖主义和恐怖分子是指那些没有“道德约束”的个人,他们以暴力造成各种极端伤害。在拉波波特看来,政治性暴力行为和无差别的随机性恐怖主义之间可以进行道德区分。沃尔特·拉克也承认,恐怖主义在暴力之外还有着更为广泛的含义,故而将其新书命名为《新恐怖主义》。按照沃尔特·拉克的说法,恐怖主义是指那些为了实现政治目的而系统地使用恐怖主义的运动。事实上,早在1977年,拉克就已经准确地预测到人们对于恐怖主义全面定义的探讨还将持续很长时间。

  鲍耶·贝尔提供了另一种关于恐怖主义的学术分析。贝尔呼吁人们重视恐怖分子作案动机的多样性,主张对心理性、刑事性和自我表现型恐怖分子进行区分。贝尔还进一步指出,虽然“国家恐怖”(stateterror)长期存在,但人们的关注点往往聚焦于为数甚少的阴谋和个体暗杀行为。贝尔的首要关注点是跨国恐怖主义,他将其界定为恐怖分子跨越主权国家边境的各种活动,并且其行为和政治意愿会影响到不止一个国家的民众。

  还有学者对如何应对反叛性恐怖主义和如何保护个体权利等问题进行了探讨。罗伯特·S.格斯坦认为,恐怖分子并不是一般的刑事犯罪,而是无法无天的暴徒。他指出,恐怖主义的目的是为了在社会上造成恐惧、惊慌和不安全感。因此,应当剥夺那些参与恐怖暴力的个体所享有的权利。拉波波特对此持反对立场,他认为无论恐怖分子干了什么,或许可以剥夺其一部分民事权利,但关键的人权和民事权利应当受到保护。在拉波波特看来,西方国家在处理较为重大的恐怖案件时,通常也会不按规定程序对嫌犯进行拘留、拷问或审讯。比如,大赦国际(AmnestyInternational)和调查记者们就曾指责美国、北爱尔兰和以色列为阻止那些不加区分的恐怖袭击,违背正常司法程序,设立了专门的拘留和审讯制度。

  除了格斯坦和拉波波特在道德准则与司法条文关系问题上存在分歧外,著 名政治学家保罗·维尔金森还提出了国际或国内司法制度在拘押和起诉恐怖嫌犯时的权限问题。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因为大多数被捕的恐怖分子都宣称自己是“自由斗士”或“反叛者”,他们使用恐怖主义策略具有正当性,故而应当依照战争法来对待。这种论调难倒了不少学富五车的学者们,因为这些学者一直试图在普通的违法者和政治犯之间进行详尽的区分。根据约翰·杜加尔德的观点,在恐怖主义问题上很难达成国际共识,因为总有一些国家的政府会庇护逃亡的恐怖分子,或是积极支持恐怖主义活动。比如,美国国务院就将伊朗、古巴、朝鲜、叙利亚和苏丹看成是支持恐怖主义活动的政权。美国中情局前局长威廉·凯西曾经表示,政府支持下的恐怖主义是一种可以抹杀和平与战争界限的“武器系统”。此外,美国国务院还认定了44个对美国构成威胁的外国恐怖组织。比如,“基地”组织支持下的恐怖活动训练营就曾先后在阿富汗、伊朗、叙利亚、利比亚、也门和菲律宾扎根。

  ……

前言/序言

  序言

  《解读恐怖主义: 恐怖组织、恐怖策略及其应对》吸收了以往恐怖主义研究领域中的重要成果,这些成果散见于各种专著、论文和其他文献,在分析恐怖分子的策略方面有着重要影响。本书汇集了恐怖主义与国际反恐研究领域的许多不同理论和方法,并为读者提供了各种各样的分析路径,以帮助读者研究恐怖主义、甄别恐怖组织、分析恐怖策略,乃至评估警方或政府在减少或根除恐怖活动方面的政策成效。

  本书是专门写给那些将要应对未来恐怖事件的人,或是正在试图理解当代恐怖组织动机的读者。它同时还适用于刑法领域的学生、司法界专业人士,或是任何希望对“恐怖主义”现象有更多了解的读者。为了加深对恐怖主义的理解,无论是该领域的学者还是从业人员都需要熟悉恐怖主义的概念和技巧,包括来自政治学、社会心理学、社会学和传统刑法文献中的各种理论。研究恐怖主义的学者们有必要将恐怖主义的专业知识与应对恐怖主义结合起来,而那些未来从事反恐工作的学生和从业人员也需要与时俱进地掌握最 新的恐怖主义理论和战略,并获得专门的知识、技能和训练。恐怖主义的未来发展趋势表明: 无论学界还是民众都需要充分认识到恐怖主义对于全球和平的威胁。就此而言,本书希望能够在帮助人们理解恐怖主义的概念方面提供更多的知识和信息。

  不过,我们对于恐怖主义也要有一个正确的理解。在现实中,恐怖主义威胁是一个杂糅了真实和想象的多面体,每一种恐怖威胁都有着不同的来源,每一种恐怖威胁所采取的战术和所造成的政治问题也大相径庭。比如,美国对阿富汗的轰炸就被认为是一种威慑性报复行动,旨在报复阿富汗塔利班对于反美恐怖活动的支持。与此同时,几乎没有决策者会建议美国军 队派遣F-111轰炸机去攻击三K党、哈马斯,或是真主党在黎巴嫩南部的基地。此外,大多数恐怖分子也未必就是职业罪犯、精神失常的狂热分子或是政府代理人,而是在激进主义、民族主义或极端宗教信仰驱使下走向暴力的普通人。

  对于研究恐怖主义的学者而言,最为复杂的问题莫过于达成一个能够让读者普遍接受的定义,这也是国际社会在恐怖主义问题上尚未有一个令人满意的政治性定义的原因。到目前为止,学术界在关于恐怖主义的本质问题上远未形成共识。比如,当年攻击贝鲁特美国海军陆战队营地的人体炸弹是“恐怖罪犯”还是英勇的“自由斗士”?我们应该用什么样的词汇来称呼“爱尔兰共和军临时派”或“泰米尔猛虎组织”?只要有了政治共识,恐怖主义的定义问题自然会迎刃而解;反之,如果没有政治共识,恐怖主义定义问题上的分歧还将继续存在下去,乃至进一步加剧。原因不难理解: 一方称颂的“自由斗士”或“突击队员”,或许就是另一方所通缉的狂热恐怖分子。在学界和决策部门最近所提出的大量恐怖主义定义中,人们将针对平民的“软目标”的恫吓作为“毫无偏见地”界定恐怖主义的核心。本书将介绍并比对一些流行的恐怖主义定义,这些定义对于我们理解恐怖主义将会大有裨益。

  与之前出版的《解读恐怖主义: 恐怖组织、恐怖策略及其应对》相比,第三版的与众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 ①更新了第 一版中的内容,增补了2007—2009年间的参考文献;②重点分析“9·11”后“基地”组织的恐怖主义活动;③第三章中新增加了关于网络和恐怖主义的内容;④在第四章中,分析了伊拉克“基地”组织的恐怖主义活动;⑤总结并分析了伊拉克的恐怖组织和自杀性人体炸弹;⑥考察了全球民主国家在反恐中使用紧急权力的情况,包括美国执法部门在“9·11”后所采取的法律措施,并对《爱国者法案》进行了评述。

  本书第 一章归纳了关于恐怖主义的基本概念和理论,第二章简要地追溯了恐怖主义的历史渊源,第三章考察了媒体在恐怖活动不断增加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第四章对巴以冲突进行了评述,并分析了“基地”组织的功能和架构,第五章则列出了对美国和盟国构成威胁的外国恐怖组织名单。在第六章中,我们对人质劫持和谈判问题进行了系统分析。第七章介绍了爆炸材料的有关性能和技术,第八章探讨了作为一种恐怖活动战术的自杀性爆炸袭击,第九章分析了政府决策者在打击和应对恐怖主义问题时所使用的政治、法律、技术手段,以及应对举措等。在全书最后一章,我们分析了未来恐怖主义的发展势头,特别是一些潜在的恐怖主义领域,比如核恐怖主义与宗教极端主义。书中还专门分析了恐怖主义对于西方国家的影响,由于西方国家长期面临恐怖主义活动,这些活动导致的变化也是显而易见的。

  正如许多有争议的领域一样,作者在研究过程中必须摒弃偏见。在本书的研究中,我竭尽所能地为读者提供一个关于当代恐怖主义的公正看法。我之所以进行这项研究工作,主要源自几位刑法学专业学生的请求,他们一直抱怨说有关恐怖主义的文献已经汗牛充栋,且令人费解。我希望,我的研究不会进一步增加他们的困惑。

  感谢我的爱妻芭芭拉(Barbara),她不仅帮我录入并编辑了纷乱如麻的书稿,还一直鼓励并支持我从事这项工作。特别感谢我的孩子们——迈克尔(Michael)和阿曼达(Amanda),还有我的侄子特伦特·汤普森(Trent Tompson),他们对本书初稿提出了重要的评论和建议。我还要感谢下述评论人: 南俄勒冈大学的李·艾尔斯·施洛塞尔(Lee Ayers-Schlosser)、理查德·斯托克顿州立学院的戴维·艾蒙斯(David Emmons)、约翰·杰伊刑法学院的丹尼尔·裘德(Daniel Juda)、钱德勒·吉尔伯特社区学院的莱昂·库茨克(Leon R. Kutzke)。此外,我还要感谢萨克拉门托市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刑法系的学生们,尤其是他们长期以来对于“暴力与恐怖主义”这门课程的兴趣。最后,还要感谢培生出版社琳达·克莱默(Lynda Cramer)女士的细心与指导,以及萨达谷班·巴拉吉(Sadagoban Balaji)先生在编校方面的协助。

  詹姆斯·M.伯兰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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