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

最 高人民检察院,童建明,孙谦,万春 编 出版社: 中国检察出版社ISBN:9787510226526版次:1商品编码:13186127品牌:中国检察出版社包装:平装丛书名: 全国检察机关十大业务系列教材开本:16开出版时间:2022-04-01用纸:胶版纸页数:486字数:467000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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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编写十大业务教材,是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强大思想武器,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中共中 央《意见》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中的具体化。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 央《意见》,是检察机关必须坚定落实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编写十大业务教材,就是旗帜鲜明地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灵魂融入其中、贯穿始终,更加充分地体现在教材每一册、每一章节中,更加有机融入教材理念、观点的确立中,更加有力落实到每一项检察业务、每一条法律监督措施当中,引导检察人员首先“从政治上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十大业务教材,就是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教科书。
  编写十大业务教材,是推动新颁布和修订法律在检察环节落实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先后作了重大修订,对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出了新的要求。
  编写十大业务教材,是加强新发展阶段检察队伍素质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必须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要对标党和人民更高要求,努力做到政治水平更高、业务能力更强、综合素质更优,以过硬本领扛起监督办案的主责主业。编写十大业务教材,就是牢牢把握时代之变、职能之变、责任之变,聚焦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聚焦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焦点问题,持续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夯实检察队伍能力素质基础。

目录

导论
一、我国检察制度的社会主义内涵和中国特色
二、我国检察制度的理论和政治基础
三、我国检察制度的文化和实践基础
四、我国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性质

第 一章 我国检察制度的历史渊源和创建发展
第 一节 我国检察制度的历史渊源
一、御史制度与我国检察制度
二、西方检察制度与我国检察制度
三、苏联检察制度与我国检察制度
第二节 我国检察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一、近代中国检察制度的出现
二、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检察制度
三、新中国检察制度的创建与发展

第二章 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
第 一节 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
一、我国检察机关宪法地位的确立与发展
二、明确检察机关宪法地位的法治意义
三、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时代变革
第二节 检察机关在国家权力结构中的定位
一、检察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受其监督
二、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的关系
三、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的关系
四、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关系
第三节 检察机关在诉讼构造中的定位
一、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能作用
二、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的职能作用
三、检察机关在行政诉讼中的职能作用
四、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的职能作用

第三章 检察机关的组织结构
第 一节 检察机关的设置
一、检察机关设置的原则
二、我国检察机关的设置
第二节 检察机关的领导体制
一、国外检察机关领导体制的模式
二、我国检察机关的领导体制
第三节 检察机关的内设机构
一、国外检察机关内部机构设置的模式
二、我国检察机关的内部组织机构设置的原则及其组织结构
第四节 检察机关的办案组织
一、国外检察机关的办案组织
二、我国检察机关的办案组织

第四章 行使检察权的基本原则
第 一节 法治原则
一、法治原则的内涵和要求
二、法治原则的适用
第二节 公益原则
一、公益原则的历史发展及现状
二、公益原则的基本要求
……
第五章 检察机关的职权
第六章 检察官制度
第七章 检察权行使的保障

精彩书摘

  (二)我国检察机关内部组织结构
  我国检察机关为了有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设立若干内部机构。这种内部机构根据其行使的检察职能不同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决策机构,包括检察长及检察委员会;二是业务机构,即执行检察业务的各职能部门;三是行政服务、保障机构,包括政治工作、秘书与综合协调、财务装备、外事等工作部门。2018年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完善了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的有关规定。第 一,规定了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的设置,明确了人民检察院根据检察工作需要,设必要的业务机构。第二,为了贯彻司法改革的要求,合理精简整合人民检察院的内设机构,规定了检察官员额较少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检察院和基层人民检察院,可以设综合业务机构。第三,为了提高检务保障水平,规定了人民检察院可以设必要的检察辅助机构和行政管理机构。
  1.决策机构
  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是我国检察机关的决策机构。从世界范围看,各国检察机关内部决策体制均实行检察长负责制,由检察长统一领导检察机关的工作并进行决策。在这一前提之下,又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检察长负责制,另一种是检察长负责与集体领导相结合的决策体制。
  检察长负责制,是由总检察长或检察长统一负责检察机关的工作.以总检察长或检察长的名义作出决定。即使有集体讨论重大问题的制度,但集体意见只对检察长起咨询作用,对于一切重大问题,检察长具有最后的决定权。多数国家采用这种体制。其优点是权力集中、权责明确、行动迅速、效率较高,其弊端主要是容易导致独断专行。
  检察长负责与集体领导相结合的决策体制,是指检察机关由检察长领导,但对检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可交由检察机关的集体领导机构讨论并作出决定。但这种决定,由检察长组织贯彻执行。然而,检察长如不同意集体领导的多数意见,通常不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而是交由在组织上处于上位的监督机关决定。这种体制有利于发挥集体智慧,防止检察长独断专行,但有时可能影响工作效率。
  我国检察机关实行的内部决策体制属于后一种类型。其特点是将检察长负责制与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制结合在一起,发挥二者的长处,同时,又使两种制度相互限制。2018年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3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领导本院检察工作,管理本院行政事务。”同时又在第30-33条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设立检察委员会。检察委员会由检察长、副检察长和若干资深检察官组成,成员应当为单数。检察委员会召开会议,应当有其组成人员的过半数出席。检察委员会会议由检察长或者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主持。检察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不同意本院检察委员会多数人的意见,属于办理案件的,可以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决定;属于重大事项的,可以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检察官可以就重大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提请检察长决定。检察长可以根据案件情况,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检察委员会讨论案件,检察官对其汇报的事实负责,检察委员会委员对本人发表的意见和表决负责。检察委员会的决定,检察官应当执行。可见,检察委员会制度是对检察长负责制的限制。但检察长的特殊地位,包括将问题提交上一级检察院和同级人大常委会的权力,又使检察委员会制度中少数服从多数即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贯彻受到限制。

前言/序言

  近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 央坚强领导下,最 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主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采取一系列主动跟进的思路举措,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履职尽责,推进检察机关内设机构系统性、整体性、重塑性改革,形成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新格局。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是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在建党百年、党绝 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这一历史性时刻,党中 央专门印发《中共中 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共中 央《意见》),这在党的历史上是第 一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检察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中共中 央《意见》明确指出:“进入新发展阶段,与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相比,法律执行和实施仍是亟需补齐的短板,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高检院党组清醒地认识到,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的赶考路上,影呼和制约法律监督发展的主要因素,是检察队伍整体能力素质跟不上、不适应。高检院组织编写全国检察机关十大业务系列教材(以下简称十大业务教材),旨在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更好地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
  编写十大业务教材,是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 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强大思想武器,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中共中 央《意见》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中的具体化。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 央《意见》,是检察机关必须坚定落实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编写十大业务教材,就是旗帜鲜明地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灵魂融入其中、贯穿始终,更加充分地体现在教材每一册、每一章节中,更加有机融入教材理念、观点的确立中,更加有力落实到每一项检察业务、每一条法律监督措施当中,引导检察人员首先“从政治上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十大业务教材,就是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教科书。
  编写十大业务教材,是推动新颁布和修订法律在检察环节落实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先后作了重大修订,对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出了新的要求。今年1月1日,新中国第 一部民法典正式实施,为各项检察职能深化、融合发展开辟了新的天地。编写十大业务教材,就是推动全国检察机关深入学习法律、正确理解法律、统一适用法律,捍卫法律权威,维护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编写十大业务教材,是加强新发展阶段检察队伍素质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必须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要对标党和人民更高要求,努力做到政治水平更高、业务能力更强、综合素质更优,以过硬本领扛起监督办案的主责主业。编写十大业务教材,就是牢牢把握时代之变、职能之变、责任之变,聚焦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聚焦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焦点问题,持续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夯实检察队伍能力素质基础。
  (二)
  为切实做好教材编写工作,高检院专门成立检察教育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多次集体研究明确编写目的、论证编写方向、创新体例结构、研讨基本内容等,经过“十大业务”职能部门和检察理论研究所研究起草、反复修改,并征求有关部门、相关专家学者意见,形成具有时代特征、检察特点、理论创新、实践性强,涵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系列教材。
  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融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教材坚持把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融为一体,切实做到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特别是总结检察履职丰富的案事例,阐明如何从政治高度认识和处理业务问题,让业务工作更深更实体现政治要求,引导检察人员在司法办案中落实和维护党的领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坚持理念引 领与实践特色相辅相成。教材集中体现了“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精准监督”“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双赢多赢共赢”等一系列具有时代特点的司法检察理念。这些理念来源于实践,指导、运用于实践。聚焦监督办案实践中的疑难、复杂、突出问题,既坚持通过鲜活的案例讲法律适用、讲证据运用、讲实务观点,又自然把检察监督办案理念融于其中,融天理、国法、人情于一体。
  坚持实用性与学理性并行不悖。教材直面问题、切中要害,繁简得当,不搞大而全的“基础教材”,编写实而精的“进阶教材”,切实发挥强理论之基、解思想之惑、教实用之法的作用,务求实用、管用、会用。对司法实践中缺少法律依据、存在争议的问题不回避,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 领,以党的司法政策为遵循,创新法理运用,在现行法律框架内给予具体指导,推动司法检察工作探索与实践。
  (三)
  十大业务教材的编写和出版,只是万里长征走出的第 一步。各级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要把教材的学习使用、修订完善作为事关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
  努力学深学透,提升素质能力。各级检察机关、国家检察官学院及其分院要把教材作为融政治建设于业务培训的教科书,加强教育培训、学习指导,确保检察人员深刻理解、全面掌握。各业务条线、广大检察人员要把教材作为案头卷、工具书,养成在日常学习和监督办案中遇到问题就翻阅教材的习惯,不断提升政治素养、专业知识、履职能力。
  做到会用善用,促进业务发展。各级检察院要把教材作为检察人员监督办案的政治思想与检察业务指引,从每一个司法案件的办案思路、适用法律和文书写作等入手,规范和引导检察人员监督办案行为,把学习运用教材的成效转化成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发展的强劲动力,不断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及时修订完善,确保与时俱进。高检院政治部和各业务厅要发扬“一盯到底”精神,定期收集、梳理、研究教材学习使用中发现的问题,吸纳司法实践的鲜活案例和法学研究的最 新成果,结合法律法规变化,适时修订完善,确保教材始终与时俱进,以高水准检察业务教材服务保障队伍建设、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全国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 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践行党的初心使命,更加忠实履职尽责,努力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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