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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法哲学——在探究真相的过程中实现正义

证据法哲学——在探究真相的过程中实现正义

本书作为一部阐释证据法之哲学基础的著作,是证据法学基础理论研究领域的重要文献。何福来教授在书中从事实认定者的内部立场这一独特角度出发,分析事实认定者在履行职责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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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编号 9787300290409
  • 品牌 弘德网
  • 出版年份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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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法哲学——在探究真相的过程中实现正义(法学译丛·证据科学译丛;“十三五”国家重点出版物出版规划项目)
作者:[新加坡]何福来(Ho Hock Lai)
书号:290409
定价:¥158 元
字数:406 千字
印次:1-1
开本:
出版时间:2021-02-22
ISBN:978-7-300-29040-9

   
内容简介
本书作为一部阐释证据法之哲学基础的著作,是证据法学基础理论研究领域的重要文献。何福来教授在书中从事实认定者的内部立场这一独特角度出发,分析事实认定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需要遵循的各种规则。其重要观点是:公正问题必须被置于首要位置,要优先于社会政策所发挥的作用。如果违背了这一点,刑事司法制度就难以通过道德正当性的检验。这部著作在证据法学领域非常重要,值得被证据法学者以及其他对法律事实认定之道德原则和认识论感兴趣的人们深入研读。
作者介绍

何福来(Ho Hock Lai)教授现任职于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他于1989年从新加坡国立大学获得LLB法学士学位,于1993年从牛津大学获得BCL硕士学位,于2003年从剑桥大学获得博士学位。他的研究领域主要为:证据与证明的法律与理论,刑事司法制度。代表作包括:《证据法哲学:在探究真相的过程中实现正义》(独著)、《法律、德行与正义》(主编),以及关于口供制度、非法证据排除、相对似真性证明理论等主题的论文。


目 录精彩样章
第 一章 事实认定 1
导论 1
第 一节 事实和事实认定 1
第二节 事实认定:言语行为分析 16
第三节 事实认定:评议方面 44
第四节 事实认定:视角 63
结论 68
第二章 真相、正义与正当理由 69
导论 69
第 一节 对真相的探究 70
第二节 外在分析 84
第三节 内在分析 97
结论 115
第三章 法律中的事实认定认识论 117
导论 117
第 一节 认识论基础 118
第二节 信念与概率 147
第三节 审判评议的结构 197
结论 236
第四章 证明标准 237
导论 237
第 一节 外在分析 237
第二节 内在分析 254
结论 314
第五章 传闻证据 315
导论 315
第 一节 外在分析 316
第二节 内在分析 325
结论 382
第六章 相似事实证据 385
导论 385
第 一节 刑事案件 385
第二节 民事案件 429
结论 456
结语 458
索引 460

译者后记 486


中文版序言
我很荣幸看到自己的著作被译成中文出版。尤为幸运的,本书由张保生教授、樊传明副教授等出色的学者翻译而成的。他们投入了大量时间和精力以确保翻译的质量,最终让这本精湛的中文译本问世。我对此不胜感激。本书提出了一个观察证据法,尤其是普通法证据法的哲学视角。这对译者而言意味着,他们除了要跨越语言之间的隔阂,还要应对一些与他们自己法律传统有别的规则、原则、概念和教义。另一个增添难度的因素是,他们不仅要翻译法律术语,而且要翻译一些哲学术语。我很幸运能有这些杰出的同行来翻译本书。感谢他们在促成本书中文版出版过程中所付出的艰辛和努力!
近年来,法学家和哲学家(尤其是专门研究认识论的哲学家)对法律领域的证据与证明理论,其研究兴趣在不断攀升。这是一个令人兴奋的趋势!这种趋势不仅发生在普通法地区,而且我们可以看到,它也正在世界其他地区发生,甚至还更加明显。中国就是一个极好的范例:其在该领域已经达到一个值得赞扬和令人兴奋的水平,而这种信誉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张保生教授及其同事们的组织与推动。来自不同法系和传统的学者,应当通过跨地域的比较和对话,从他人那里学到更多的东西。不幸的是,如果我们不能跨越语言的隔阂,这些本应被相互学习的东西就会被遮蔽。因此,对相关文献的翻译,能够架起跨越这种隔阂的桥梁。我乐于看到自己的著作现在能被更多中国读者看到——如果缺少这几位译者坚持不懈的努力,就不会发生。就此而言,我也要感谢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愿意出版本书中文版。
何福来
2019年10月

英文版序言
证据法被诟病已久。哈维将证据法描述成“一组草率、杂乱、不合理的规则”;萨蒙德视之为“法律形式主义的最后避难所”;边沁认为它“在任何时候对于揭示真相而言都是不合格的因此在任何时候对于正义目标而言都是不合格的”;据说,克罗斯期待看到证据法这个主题被废除的那一 天。但是,本书将论述:普通法系传统中的证据法,其价值要远远大于上述批评者们所看到的。许多证据规则在其核心运行领域,体现了一些原则;这些原则对于法庭事实认定之认识论和道德上的正当性而言,是不可或缺的。我们只有采取将事实认定者看作“道德主体”的视角,才能看到证据法的完整价值。这种视角即一种在审判程序中履行决定性职责的主体立场。与此不同的另一种视角,可以称作“系统工程师”的视角,即从一种外部立场来评价审判及其规则的人的视角。从外部路径分析证据法,是目前占主流的一种路径。尽管这种路径也富有启发性,但它本身是不充分的。本书阐明,从内部路径来描述证据法,也是不可或缺的。这种描述的一个特点,是聚焦于“审判评议”。对证据规则之功能和目的的分析,是根据它们如何规范性地适用于得出裁决的“推理过程”。本书的一个核心主张是,法庭作出的裁决必须具有正当理由;它们必须满足认识合理性与道德的双重要求。
本书的研究基本上是关于对抗制的,即源于普通法系的那种事实认定传统。当然,在不同的普通法地区,证据规则和法律文化有不少差异。然而,总体说来,仍存在一些为英美法系审判制度所共有的核心特征,即一些核心的教义和概念。本书选出其中三个共同之处:证明标准,关于传闻证据的规则,关于相似事实的规则。个别情况下,本书也会对大陆法系和国际刑事法庭的规则做一些比较。
本书前两章是导论性的。第 一章分析了事实认定的许多基本构成要素:这一章讨论了“事实”的角色以及对事实的分类,并对给出裁决这个行为做了一个言语行为分析;这一章还重点分析了审判评议的主要元素,以及控制该过程的诸多法律技术。第二章检视了审判的价值和目的。这一章分析了针对“审判旨在探究真相”这一主张的争论,而且探讨了“真相”和“正义”之间的关联。书中引出了这样一种观念:正义概念指向了一种理性要求,即要求“移情式关怀”。随后,第三章以较长篇幅,讨论了事实认定的认识论方面的问题,维护了对事实认定的信念论阐释,概述了获得相关信念的框架,探讨了评议的方法与形式。这一章的篇幅比其他各章都长。若将这一章拆分为两章,就可以保持各章篇幅的均衡了。但这样做也许是不明智的,因为这一章各节的内容有内在联系,理应放在一起,形成一个连贯的论述。
本书其余章节,挑选出几个证据法主题作为讨论对象。第四章讨论了证明标准,发展了第三章所建构的论点。通过使用“谨慎”这一概念,本书阐明,应当对证明标准采取一种可变性解释,这种解释也能够与对民事和刑事标准的绝 对性区分相兼容。第五章和第六章分别分析了传闻与相似事实证据。针对这两个主题的证据规则受到了许多批评,理由是它们对发现真相的目标构成了人为的和不正当的阻碍。本书将论述相反的观点,认为相应的证据规则反映了我们对于发现真相以及实现正义的追求。这两个方面不是相互冲突的要求;毋宁说,它们结合在一起,共同为审判评议设定了合法性约束。本书结语概括和反思了一般性主题,从而结束了本书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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