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人因销售含依托咪酯成分电子烟被批捕
近年来,随着打击毒品犯罪力度不断加大,不法分子开始将一些具有麻醉、兴奋或抑制精神作用的麻精药品作为毒品替代品进行销售,其中就包括笑气、依托咪酯等。7月24日,D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妨害药品管理罪对一宗贩卖含依托咪酯成分电子烟团伙予以批准逮捕,这是该院办理的首例涉依托咪酯案件。
2023年6月15日,D市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曹某甲、曹某乙、欧阳某某等人为谋取暴利在大冶城区酒店、宾馆、KTV等场所出售经鉴定确认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简称“上头烟”),经统计短短数月其团伙销售额近20万元。为彻底斩断该团伙犯罪源头,公安机关先后抓获6名上线,并在现场查获大量含依托咪酯电子烟和依托咪酯晶体。至此,这起涉案9人的重大销售含依托咪酯成分电子烟案告破,斩断了跨越两省三地的“毒链”。
2021年3月15日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和氟胺酮等18种新精神活性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正式新增列管氟胺酮等新精神活性物质。不法分子为逃脱法律制裁,用依托咪酯等替换氟胺酮。
依托咪酯一般呈白色晶体粉末状或烟油形态,主要以添加在普通香烟烟丝内烤吸或勾兑在电子烟油中吸食。依托咪酯抽起来闻着有烧焦汽车轮胎的焦臭味,吸食后会致人上头,出现站立不稳、东倒西歪的状态。近年来,以含有依托咪酯的“烟粉”和“烟油”、天然阿片类物质的“卡痛叶”等替代物质为主的新型毒品替代品在社会上出现。
虽然依托咪酯暂未被列管为毒品,但吸食后的危害不亚于毒品,大剂量吸食会出现脾气暴躁、生活懒散等影响人的情绪、思维和意志行为的精神障碍,同时也容易引起呼吸暂停等情况,甚至容易导致死亡。
【妨害药品管理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 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
(二)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
(三)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
(四)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之罪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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