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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道全项目备案及销售授权须知

安道全项目备案及销售授权须知

2024-03-20 14:29:36

办理项目备案及销售授权,您需要知晓并同意本执行规则的全部内容:


北京安道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道全公司”)为配合合作伙伴参加相关招标等商务活动,愿意为合作伙伴出具产品的相关证明、授权文件。



一、出具项目授权类文件将依照以下原则:

1. 根据合作伙伴在项目推广中做工作的先后、贡献的大小为优先支持原则;

2. 根据项目中选择安道全公司产品单一或多项产品数量为优先支持原则。


二、安道全公司对所有线上销售产品在中国以统一的代理价格进行分销。 

 

三、产品相关证明、授权文件的出具采取项目备案制,安道全公司对合作伙伴备案的项目出具项目销售授权,申请授权在同一项目中合作伙伴不得采用与安道全公司销售产品具有竞争性的其他产品。

 

四、办理项目备案及授权流程:需做项目备案或出具针对特定项目授权证明文件的,申请公司需提交《项目备案登记表》办理。

1. 对特定项目备案者可选择备案及授权的形式:

  1. 普通授权——指对特定项目签发的非排他性授权;

  2. 独家授权——指对特定项目签发排他性授权。

(注:对单品货值高的产品申请独家授权的,需预交授权投标产品代理价的30%为预付服务费,实际采购时

预付服务费自动转为货款;未在约定期限内执行采购的,该预付服务费将作为安道全公司的独家支持服务费用收取,并开具等额服务费发票。独家授权保护期为该项目正式开标或谈判之日起三个月。请申请人结合特定项目具体情况,慎重考虑独家授权的申请选择。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要求授权、或明确不要求授权的,不再受理独家授权申请。)

2. 安道全公司对所有的备案邮件均会回复,项目备案成功与否以邮件为准,其他形式的通报备案无效。

3. 《项目备案登记表》仅适用于安道全公司销售目录的产品。

4. 项目备案后连续三个月无项目进展邮件通报,则取消项目备案。

5. 接受授权的合作伙伴对所授权的项目投标谈判结果应及时通报安道全公司。

 

五、对于项目还没未开标、中标、用户合同未签署,但合作伙伴(以下简称买方)要求提前备货的情况:

1. 可签署订货合同并支付50%预付款,合同中须明确最终用户,发货前提供买方与用户的交货合同、中标通知书等文件。

2. 买方超出约定货期未支付货款提货的,如买方提出延迟履行合同的,经安道全公司书面同意的,可办理30天的延期。

3. 如办理延迟履行手续超过30天,买方仍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买方应向安道全公司支付所涉产品价款的30%作为延迟履行费,之后可办理合同终止手续。

4. 如买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则安道全公司有权要求买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


本规则由北京安道全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