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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电子证据在追查盗版电子图书案件中所起的作用
浅谈电子证据在追查盗版电子图书案件中所起的作用

浅谈电子证据在追查盗版电子图书案件中所起的作用

2023-05-19 16:38:55

近来,“扫黄打非”行动在各地如火如荼的开展着。“扫黄打非”是文化市场管理的一个专业术语,是一项执法活动,是维护国家文化市场秩序的重要举措。扫黄是指扫除有黄色内容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及网上淫秽色情等危害人民身心健康、污染社会文化环境的文化垃圾。打非是指打击非法出版物。即打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破坏社会安定、危害国家安全、煽动民族分裂的出版物,侵权盗版出版物以及其他非法出版物。在这里小编要重点强调的是“打非”,如盗版的电子书籍的传播,下面,小编与大家分享两个真实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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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警示


案例1:

2022年10月,某市公安局下属分局接到某知名网络公司报案称,市面上出现了多款电子书阅读软件擅自发行该公司独家代理的热门书籍和网络小说,涉嫌侵犯公司合法权益。据此,分局领导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立案侦查。

专案组办案民警从涉案软件入手,发现这些侵权软件运营模式高度相似,内容大致趋同,运营方均注册在外阜同一地方,且均与一杜姓男子有关。很快,围绕涉案软件的信息流和涉案公司的资金流,专案组顺藤摸瓜、完整刻画出了一个以杜某为首的涉嫌侵权犯罪团伙。经深入侦查,自2020年起,犯罪嫌疑人杜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伙同徐某、田某等人,在异地注册成立多家公司,并在未经著作权人授权许可的情况下,通过非法手段扒取正版电子书源后,在其备案运营的小说阅读APP中发布展示,涉及侵权盗版小说5000余部。在此基础上,该团伙利用其注册的公司与多个广告平台签订广告推广合同,将相关广告植入阅读软件,在受众免费阅读侵权小说时强制跳出广告、产生广告流量,从而非法牟利。

今年3月1日,办案警方在公安部统一部署下,在外省市警方的密切配合下,在全国4省10地开展集中收网行动,一举捣毁了涉及公司注册、运营推广等多个环节的侵犯著作权犯罪产业链。目前,杜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侵犯著作权罪被警方依法执行逮捕,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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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


从2019年12月20日起,刘某以营利为目的,通过某平台上开设的“留传臻”和“留传臻书屋”两家店铺,在未经著作权人和出版商许可的情况下,售卖电子书籍。在2021年3月,该地区分局民警在网上巡查过程中,发现一家名为“留传臻”的店铺有疑点“味道”。民警经过仔细浏览发现,该店铺表面上打着卖阅读器的“幌子”,在规避法律侵权风险,但实际上打的却是卖电子书的鬼主意。店铺内销售的商品名为“Kindle电子书阅读器”,在“宝贝详情”内介绍到电子书支持电脑、手机阅读,同时也支持Kindle、当当、多看等市面主流阅读器使用。在购买链接中,按书籍数量和提供代找书等服务,设置了不同版本等级的“会员价。”确定情况后,警方迅速成立办案小组,通过电子数据信息轨迹侦查锁定并传唤了犯罪嫌疑人刘某。

刘某交代自己喜欢看电子书籍,经常在网上找资源,后来发现,卖盗版书资源比卖其他东西赚钱,就注册开了两家店专卖盗版书资源通过网上寻找,刘某陆续将下载或购买的电子书资源储存至自己持有的“突然君zhen”和“91VIP1”两个网盘账号中。买家通过链接购买会员后,刘某会让其加入相应的云盘群。之后,买家就可以从该群的共享文件里查找、下载电子书资源,下载后可以直接在电子阅读器及手机阅读软件上阅读。“网盘资源的内存有730TB,就像是个‘云图书馆’。书库还持续更新,可以长期使用。

警方据刘某交代的情况信息开始顺藤摸瓜式侦办案件,由于其电子数量之多,给搜集涉案证据带来不少的困难。一方面网盘电子数据信息量太多调取难度、甄别量太大;另一方面是对涉案电子证据有效取证需要一定数量的司法鉴定专业技术人员协助且取证时间也要比较长。这方面的案子一般网上传播数字出版物的渠道较多,但最终资源会存储在网盘中,因此盯牢存储才能从根源上有效控制侵权传播的问题。至此,警方第一时间争取到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和其他省市“扫黄打非”办公室等多方的协调和支持,借调一批经验丰富的电子证据司法鉴定技术人员从海量的电子数据信息中调取到完整客观真实的涉案电子证据链进行司法鉴定。最终鉴定结果显示,截至2021年7月20日,刘某所持有的“突然君zhen”和“91VIP1”两个网盘账号,共勘验出超过15万本的违法所得近51.5万元。

警方在掌握了刘某相关犯罪证据后,办案民警按法律程序和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正式逮捕并移送当地检察院。最终,当地检察院反复核实大量证据后对刘某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刘某侵犯著作权,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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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证据在侦办案件中的作用

以上两个案例都是著作权侵权案,案例1中,警方根据前期的侦查,发现有涉嫌侵权的电子书软件,为了进一步找到证据,从电子数据信息流和涉案公司的资金流出发迅速锁定犯罪团伙。案例2中同样也是一起涉嫌侵权案,警方通过司法鉴定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从网盘中海量的电子数据中调取甄别客观完整真实的电子数据证据链从而锁定嫌疑人的涉嫌账号及交易信息,敲定了犯罪事实。由此可以看出,电子证据是警方证实嫌疑人犯罪的铁证,为打击各种违法犯罪尤其是侵权案提高了破案效率也提速了办案时间。

网络电子书籍在方便了大家阅读的同时,也出现了为不法分子提供进行盗版资源机会。如何打击盗版电子书籍,维护知识产权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因为好多盗版电子书质量良莠不齐,大量存在排版错乱、错别字等问题,并不利于正能量文化知识传播和学习。小编认为,可以先从打击盗版电子书生产者的非法活动空间入手。对此,出版行业应强化法律规定的对电子书著作权的保护重视程度。在保证版权人正当利益的同时,也要考虑广大消费者对阅读价格的接受程度。此外,市场监管部门、执法机关及相关维权机构定期组织联合行动,共同维护好公正、文明、健康、守法的网络环境。同时,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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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依据

众所周知,现如今网络市场十分活跃,海量的电子数据数不胜数,作为网络消费者我们应该懂得虚拟现实的网络市场上的各种产品各类商品良莠不齐、真假难辨,特别是采购图书时应到官方指定的渠道购买、阅读。作为网络公司或商家或个人经营者要知晓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法,充分尊重书籍作者的著作权,要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传播正版的电子阅览资源。总之,作为网络公司、商家和个人店铺及消费者都应该学法、懂法、守法自觉拒绝盗版,远离文化垃圾;积极宣传盗版制品和不健康出版物的危害;规劝身边的人不使用盗版制品。在这方面相关法律法规也有明确的规定,盗版是违法犯罪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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