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聊天记录如何成为有效证据?|弘德网_弘德商城_公共安全产品网
小琳由于经常寄快递,一来二去的就和快递员小张熟悉并加了微信。某天小张对小琳说自己有急事,需要借2000元周转几天。小琳马上通过微信转给小张2000元,也没让小张打借条。结果一个多月过去了,小张不仅没还钱,还直接拉黑跑路。无奈之下,小琳只能向当地法院提起了诉讼。
开庭后,小琳却无法提供手机转账的原始页面,只出具了一份微信转账截屏的打印件。更麻烦的是,打印件上的收款人是网名”重再来“。因为是网名,无法确认这个网名是不是被告人小张。小琳提供的微信转账截屏打印件虽然能当证据参考使用,但是却不能作为定案的电子证据。鉴于此,法院最终以证据不足驳回了小琳的诉讼请求。
法律讲究证据,需要客观真实完整有效的证据链。在本案中,小琳无法证明聊天记录中的当事人就是案件的当事人。这就告诉我们:仅有电子版证据是其一,更重要的是一些关键的辅助性佐证材料电子信息。例如借钱目的,还钱期限、身份证信息和称呼其真名的聊天记录等。
01
根据微信记录形成的方式,微信证据分为文字微信记录、图片微信记录、语音微信记录、视频微信记录、网络连接和转账支付信息。
如果提供的电子数据证据属于对话记录的(包括文字、音频、视频),应当客观真实完整地反映在对话过程,与案件事实有关的内容,不得有选择性的提供。
02

要点一:妥善保管原始载体
在使用微信时,要养成备份聊天记录的好习惯。更换手机或手机储存空间不足时,可在电脑上进行提前备份。
要点二:视情况使用“腾讯电子签”功能
这是微信官方推出的一款为企业及个人提供电子合同签约及证据保持服务的产品,签约过程和结果均通过区块链技术全程固定保存,最大程度消除了被篡改的可能性,也解决了证据丢失的问题,确保了电子证据的真实完整性。
03
要点一:提交双方个人信息界面
包括微信头像、昵称、微信号、地区等信息,可以帮助判断当事人身份的真实性。
要点二:微信聊天记录提供完整
提交微信聊天记录时必须完整不间断,不能只截取对自己有利的部分,语音要转化成文字,视频要用光盘等存储设备保存。
04
当事人应保存微信聊天记录的设备登录微信,展示双方个人信息界面验证身份,展示聊天记录内容,证明证据真实性,对语音、视频、图片、转账信息等内容打开展示。
05
根据诉讼法规定,在法院审理案件时,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申请向法院调取。但在向法院申请调取微信证据之前,需要明确需要调查哪方面的内容,这些内容又应当由谁调取,比如:
01
微信用户、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的注册信息向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调取
02
有关微信钱包的账户转账记录向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调取
03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微信聊天记录,由于腾讯公司无法提供用户的聊天数据,法院无法调取。很多当事人以为即使自己不小心清空了微信聊天记录,腾讯公司也能恢复或者提供备份,但事实上腾讯公司无法提供微信聊天记录,当事人只能自己为“不小心”的行为买单!

此文转自微信公众号:效率源,如涉侵权,请联系后台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