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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反恐法规政策适用全书》从国家对恐怖主义和恐怖组织的认定出发,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进行全面的解读,再对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涉及反恐的内容进行提取并解读,对其他法律文本中涉及反恐的内容进行搜集整理,本书还将国家为应对恐怖袭击可能发生的灾难的相关预案进行汇集。此外,为了拓展视野和打击国际恐怖主义,还收录了国际和区域的反恐条约及相关协定,大力宣传普及反恐行动中涉及的法律知识,确保遂行反恐任务法律战拥有坚实的法律依据基础。

目录

第一篇专项反恐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理解与适用

第二篇相关反恐法律法规

导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恐怖主义犯罪的相关规定

关于恐怖主义犯罪管辖的规定

关于恐怖主义犯罪特别累犯的规定

关于恐怖主义犯罪相关罪名的规定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资助恐怖活动罪】

【帮助恐怖活动罪】

【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

【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

【强制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罪】

【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背叛国家罪】

【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

【武装叛乱、暴乱罪】

【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与境外勾结的处罚规定】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

【破坏交通工具罪】

【破坏交通设施罪】

【劫持航空器罪】

【劫持船只、汽车罪】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洗钱罪】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

【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

【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阻碍军事行动罪】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

二、其他刑事程序规范关于恐怖主义犯罪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节录)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节录)

(1997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九次会议通过1998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次修订2012年10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八十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节录)

(2012年12月13日公安部令第127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4年9月9日公通字〔2014〕34号)

三、其他法律关于恐怖主义犯罪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节录)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实施细则

(2017年11月22日国务院令第69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节录)

(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节录)

(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

(2000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节录)

(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决定》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节录)

(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节录)

(2012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四、其他法规规章关于反恐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节录)

(2013年7月12日国务院令第6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1996年1月16日国务院令第191号)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2006年5月10日国务院令第466号)

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管理办法(节录)

(2014年1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国家安全部令〔2014〕第1号)

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

(2013年1月5日银发〔2013〕2号)

保险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

(2014年12月30日保监发〔2014〕110号)

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

(2012年3月5日银发〔2012〕54号)

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

(2007年6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令〔2007〕第1号)

第三篇国家相关应急预案

导读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006年1月8日)

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011年10月5日修订)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2006年2月26日)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2006年2月26日)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14年12月29日)

国家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2006年1月23日)

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2006年1月22日)

国家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

(2006年1月22日)

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简本)

(2009年3月9日修订)

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2015年11月26日)

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2011年12月10日修订)

国家核应急预案

(2013年6月30日修订)

第四篇国际反恐条约

导读

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

(2000年11月15日)

关于在航空器内的犯罪和其他某些行为的公约

(1963年9月14日)

关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约

(1970年12月16日)

关于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的公约

(1971年9月23日)

制止在用于国际民用航空的机场发生的非法暴力行为的议定书以补充1971年9月23日订于蒙特利尔的《关于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的公约》

(1988年2月24日)

关于防止和惩处侵害应受国际保护人员包括外交代表的罪行的公约

(1973年12月14日)

反对劫持人质国际公约

(1979年12月17日)

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

(1980年3月3日)

《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修订案

(2008年10月28日)

制止危及海上航行安全非法行为公约

(1988年3月10日)

《制止危及海上航行安全非法行为公约》的2005年议定书

(2005年10月14日)

制止危及大陆架固定平台安全非法行为议定书

(1988年3月10日)

《制止危及大陆架固定平台安全非法行为议定书》的2005年议定书

(2005年10月14日)

制止恐怖主义爆炸的国际公约

(1997年12月15日)

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

(1999年12月9日)

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

(2005年4月13日)

消除国际恐怖主义的措施

(2010年11月3日)

第五篇区域性与双边、多边反恐规约

导读

上海合作组织反恐怖主义公约

(2009年6月16日)

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

(2001年6月15日)

关于修改二〇〇一年六月十五日在上海(中华人民共和国)签署的《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的议定书

(2003年5月29日)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和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打击恐怖主义、毒品走私和有组织犯罪行动计划

(2009年3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合作协定

(2010年9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吉尔吉斯共和国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合作协定

(2002年12月1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合作协定

(2003年9月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合作协定

(2003年9月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合作协定

(2005年4月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土库曼斯坦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合作协定

(2006年4月3日)

精彩书摘

  《反恐法规政策适用全书》:

  第七条 双方中央主管机关交换共同关心的情报,包括:

  (一)准备实施及已经实施本协定第一条第一款所指行为的情报,已经查明及破获的企图实施上述行为的情报;

  (二)对国家元首及其他国家领导人,外交代表机构、领事机构和国际组织的工作人员,其他受国际保护人员以及国事访问,国际和国家政治、体育等其他活动的参加者准备实施本协定第一条第一款所指行为的情报;

  (三)准备、实施及以其他方式参与本协定第一条第一款所指行为的组织、团体和个人的情报,包括其目的、任务、联络和其他信息;

  (四)为实施本协定第一条第一款所指行为,非法制造、获取、储存、转让、运输、贩卖和使用烈性有毒和爆炸物质、放射性材料、武器、引爆装置、枪支、弹药、核武器、化学武器、生物武器和其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可用于制造上述武器的原料的设备的情报。

  ……

前言/序言

构筑中国反恐法规政策体系(代序)

恐怖主义是国际社会的一颗“毒瘤”,是全人类的公敌。作为恐怖主义的受害国,我国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虽然世界各国对恐怖主义的认识和界定不同,但都认可恐怖主义反人类、反社会的本质。

当前,我国面临的恐怖主义安全威胁日益突出,构建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以法治思维为引导的国家反恐法律体系势在必行。

恐怖主义表现形式的多样化亟待构建立体化的反恐法规体系。21世纪以来,全球国际恐怖主义攻击商业目标与平民目标的情况愈演愈烈,其滥杀无辜的特点暴露无遗。恐怖主义从人员招录、宣传洗脑、工具制作、资金支持、目标选择到发动袭击呈现出一定的规律性。借助互联网,恐怖主义还创造了遍布全球的虚拟社会空间,形成了隐蔽的联系网络。此外,宗教极端势力逐渐结成恐怖主义活动联盟,以建立“伊斯兰国”为目标的恐怖主义走向联合,资助恐怖主义的国际资金呈现出隐蔽化的态势,网络已成恐怖势力的重要工具。因而,反恐法规体系构建不仅需要终端的法律裁决文本,更需要过程化的法律法规体系,从而建立起立体化的反恐法律体系。

  从更为宏大的视角看,建立国家反恐法律体系是事实上构建国家安全法制体系努力的一部分。对任何一个现代国家而言,国家安全的制度化是一个持之以恒的话题,法律规范的完善和构建一直在路上。面对以恐怖主义为代表的非传统安全威胁,国家安全法制体系构建应与时俱进。2014年以来,我国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规范,由此,无论是国家安全理论的构建,还是国家安全政策的出台都有了相应的依托。但是,还应当看到,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外,还有诸多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都有反恐的相关规定。此外,针对恐怖袭击可能导致的各类灾难,国务院和相关部委制定了应急预案,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实践中,鲜有机构将这些规范融合在一起形成一个规范的体系。这本《反恐法规政策适用全书》是首次尝试将这些零散的规范汇集在一起,试图构建一个反恐法规与政策的体系。

  本书的编篡因循了这样一个逻辑,即从国家对恐怖主义和恐怖组织的认定出发,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进行全面的解读,再对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涉及反恐的内容进行提取并解读,对其他法律文本中涉及反恐的内容进行搜集整理,本书还将国家为应对恐怖袭击可能发生的灾难的相关预案进行汇集。此外,为了拓展视野和打击国际恐怖主义,本书还收录了国际和区域的反恐条约及相关协定。

  虽然竭尽所能搜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本并尝试进行解读,但是,我们并不认为这些努力能够形成一个十分完整的对反恐法规与政策的叙事。需要说明的是,本书的努力属于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当前我国反恐形势及对策研究”成果的一部分。希望本书的出版能够对我国的反恐事业有所助益。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学院李小波

2018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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