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海洋陆源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研究(按需印刷)

海洋陆源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研究(按需印刷)

戈华清著 ISBN:9787030508560

弘德价
82.20
99.00
配送至
库存紧张,5天内发货
科学出版社弘德自营店
店铺评分

商品评价 0.00
发货速度 0.00
售后服务 0.00
  • 热销商品
  • 热门关注
  • 商品介绍
  • 商品评价

内容简介

  《海洋陆源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研究》主要研究了我国及全球主要海域的陆源污染防治法律制度。《海洋陆源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研究》在全面解读并剖析全球主要海域及我国陆源污染防治法律制度有效性的基础上,阐明在我国海洋陆源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的建设中,不仅要全面分析陆海发展中的生态或环境制约性、污染转移性、社会或生态危害性等因素,还要综合衡量各种利益得失,更要注重风险预防、环境合作、污染物总量控制、海陆空间规划、海岸带综合管理的具体应用。

目录

<div class="book-detail-content"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 line-height: 24px;"目录
从书序
前言
第1章 海洋陆源污染的危害与产生原因1
第1节陆源污染的特征和危害2
一、陆源污染的特征3
二、陆源污染的危害4
第二节陆源污染的产生原因11
一、陆源污染突出表现为陆域经济活动对海洋环境的外部不经济性12
二、陆源污染是一种累积性污染转移的消极后果的集中体现13
三、陆源污染是人类长期短视的海洋社会观的负面恶果14
四、海洋陆源污染防治制度的失灵加剧了近海陆源污染程度15
第二章 全球及区域性海洋陆源污染防治的基本模式18
第1节全球海洋陆源污染防治的基本模式18
一、UNCLOS所倡导的陆源污染防治模式19
二、GPA所倡导的陆源污染防治模式22
第二节区域性海洋陆源污染防治的基本模式24
一、区域海域采取的主要行动方案或主要内容24
二、区域海陆源污染防治基本模式30
第三章 全球及区域性海洋陆源污染的防治制度32
第1节UNCLOS、《蒙特利尔准则》与GPA中关于海洋陆源污染防治的规定32
一、UNCLOS中关于海洋陆源污染防治的规定32
二、《蒙特利尔准则》及GPA中关于海洋陆源污染防治的规定36
第二节区域性海洋陆源污染防治条约与议定书45
一、《防止陆源污染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47
二、《波罗的海海洋环境保护公约》48
三、《东北大西洋海洋环境保护公约》50
四、《保护地中海免受陆源污染议定书》52
五、《保护东南太平洋免受陆源污染议定书》54
六、区域性海洋法公约或陆源污染议定书对陆源污染规制的特点55
第三节与我国相关的区域海洋行动计划与项目57
一、三个区域性组织在我国海洋陆源污染防治中的作用与地位58
二、三个区域性组织在海洋陆源污染防治中面临的挑战67
第四节全球及区域性海洋陆源污染防治制度69
一、全球性陆源污染防治制度70
二、区域性陆源污染防治制度74
第四章 我国海洋陆源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及主要制度79
第1节我国有关陆源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的立法现状79
一、我国陆源污染防治法律制度体系的构成80
二、我国陆源污染防治法律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84
第二节我国陆源污染防治主要法律制度87
一、预防性制度的主要内容及现状88
二、环境监管制度的主要内容及现状92
三、环境责任制度的主要内容及现状109
第五章 我国海洋陆源污染防治制度的有效性分析116
第1节陆源污染防治法律制度有效性问题辨析116
一、制度有效性基本概念辨析117
二、不同视角下的制度有效性117
第二节陆源污染防治法律制度有效性分析的三个维度119
一、制度内容的完备性119
二、制度对人的有效性120
三、制度对环境的有效性122
第三节陆源污染防治制度内容的完备性124
一、预防性制度的完备性分析125
二、环境监管类制度完备性分析127
三、法律责任制度内容的完备性分析131
第四节我国陆源污染防治制度对人的有效性135
一、对排污者的有效性135
二、对环境监管者的有效性137
第五节陆源污染防治制度对环境的有效性分析138
一、污染物监管制度的环境有效性139
二、海洋区域治理目标的环境有效性142
三、保护海洋生态系统的环境有效性142
第六节我国陆源污染防治法律制度有效性不足的原因144
一、陆源污染损害后果的严重滞后性144
二、陆源污染防治后果的“外溢性”与不确定性147
三、陆源污染物转移的单向性149
第六章 完善海洋陆源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与现实考量152
第1节完善海洋陆源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的理论分析153
一、完善海洋陆源污染防治制度的生态正当性153
二、完善海洋陆源污染防治制度的经济合理性158
三、完善海洋陆源污染防治制度的环境公正性161
第二节完善海洋陆源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的现实考量165
一、完善海洋陆源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的必要性166
二、构建我国陆源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的可行性171
三、构建我国陆源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的现实困境181
第七章 完善海洋陆源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的前提186
第1节科学界定陆源与陆源污染186
一、国际法中的陆源及陆源污染187
二、我国法律法规中陆源污染界定分析189
三、综合视角下的陆源污染与陆源190
第二节确定陆源污染物的种类与特征192
一、UNCLOS与GPA中陆源污染物的种类与特征192
二、国内法中陆源污染物的种类与特征195
第三节明晰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的适用条件与应用背景197
一、明确陆源污染,确定法律制度适用的基本条件197
二、健全陆源污染防治监管体系—法律制度适用的保障199
三、拓展海洋陆源污染防治的途径—法律制度发力的平台201
第八章 我国海洋陆源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的完善205
第1节我国海洋陆源污染防治模式选择206
一、陆海一体的综合防治207
二、重点突出、预防为主的综合防治209
三、责任明晰、多策并用的综合防治211
第二节预防性制度的完善或构建213
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214
二、环境风险管理制度217
三、海陆环境规划体系的确立218
第三节综合性环境监管制度的构建220
一、陆源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221
二、海洋环境综合管理制度的完善226
第四节环境责任制度的构建233
一、政府环境责任234
二、企业环境责任237
三、其他主体的环境责任239
参考文献241


好评度
0%
  • 全部评价
  • 晒图
  • 追评
  • 好评
  • 中评
  • 差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