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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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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牌 弘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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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书由安徽省公安厅物证处组织专家进行撰写,对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程序标准、操作原则、各种类型的人体损伤情况专章进行论述,配有详图和案例,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可以帮助广大司法鉴定人准确理解适用标准,切实提高司法鉴定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提高鉴定质量。
作者简介
陈林,安徽省公安厅物证处(鉴定中心)副处长(主任),警务技术二级主任,主任法医师。安徽省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专家、安徽省火灾事故调查专家、安徽省公安厅侦查与指挥专家、安徽省公安厅刑事技术专家。中国法医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医学会损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安徽省法医学会理事长。华中科技大学客座教授、皖南医学院特聘教授。
从警31年来,参与侦破各类案件3000余起,检验尸体2000余具,检验活体上万例,长期从事法医损伤、法医病理、法医临床等检验鉴定工作,为一大批疑难案件的侦破提供了客观、准确、科学的证据。荣获全国公安二级英模,第五届全国“我*喜爱的人民警察”特别奖、“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安徽省五四青年奖章”、“安徽省优秀政法干警”、安徽省“我*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等荣誉称号,多次荣立一、二、三等功。第十二届安徽省人大代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曾主持和参与多项安徽省科技厅科技强警项目及公安部科技创新项目,曾获公安部科技进步三等奖、获“全国公安机关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一等奖金”、获实用性发明专利一项。发表专业论文数十篇,主编论著1本、参与编写论著3本。
从警31年来,参与侦破各类案件3000余起,检验尸体2000余具,检验活体上万例,长期从事法医损伤、法医病理、法医临床等检验鉴定工作,为一大批疑难案件的侦破提供了客观、准确、科学的证据。荣获全国公安二级英模,第五届全国“我*喜爱的人民警察”特别奖、“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安徽省五四青年奖章”、“安徽省优秀政法干警”、安徽省“我*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等荣誉称号,多次荣立一、二、三等功。第十二届安徽省人大代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曾主持和参与多项安徽省科技厅科技强警项目及公安部科技创新项目,曾获公安部科技进步三等奖、获“全国公安机关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一等奖金”、获实用性发明专利一项。发表专业论文数十篇,主编论著1本、参与编写论著3本。
目录
目录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001
附 录 A/021
附 录 B/022
附 录 C/033
第一章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的程序要求和操作原则/043
第一节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的法律渊源/043
第二节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的程序要求/045
第三节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的基本操作原则/050
第二章 总 则/061
第一节 鉴定原则/061
第二节 鉴定时机/062
第三节 伤病关系处理原则/064
第三章 颅脑及脊髓损伤/066
第一节 头皮损伤/066
第二节 颅骨骨折/070
第三节 脑损伤/074
第四节 颅脑损伤并发症/086
第五节 颅脑损伤后遗症/095
第六节 脊髓损伤/099
第四章 面部损伤/103
第一节 概述/103
第二节 面部条状创口或者瘢痕/105
第三节 面部块状瘢痕/111
第四节 面部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112
第五节 面神经损伤/113
第六节 鼻损伤/115
第七节 口损伤/121
第八节 容貌毁损/135
第五章 颈部损伤/138
第一节 颈部皮肤损伤/138
第二节 颈部血管损伤/140
第三节 甲状腺及甲状旁腺损伤/142
第四节 咽喉部损伤/145
第六章 眼部损伤/150
第一节 眼附属器损伤/150
第二节 眼球结构损伤/160
第三节 损伤致视力下降/175
第四节 损伤致视野缺损/186
第五节 损伤致斜视或者复视/190
第七章 耳损伤/194
第一节 耳廓损伤/194
第二节 外耳道损伤/197
第三节 鼓膜损伤/198
第四节 中耳损伤/202
第五节 听力损伤/205
第六节 前庭、平衡功能损伤/214
第八章 胸部损伤/218
第一节 概述/218
第二节 胸壁软组织及女性乳房损伤/220
第三节 胸部骨折、关节脱位/223
第四节 心脏损伤/228
第五节 胸腔大血管损伤/231
第六节 肺、气管、支气管损伤/232
第七节 气胸、血胸/235
第八节 纵隔器官损伤/239
第九节 胸部其他损伤/244
第九章 腹部损伤/247
第一节 概述/247
第二节 腹腔实质性器官损伤/250
第三节 腹腔空腔器官损伤/257
第四节 泌尿器官损伤/266
第五节 腹腔大血管损伤/273
第六节 腹部其他损伤/275
第十章 盆部及会阴部损伤/280
第一节 骨盆骨折/281
第二节 盆腔内组织器官损伤/285
第三节 尿道损伤和排尿障碍/288
第四节 外伤性流产和胎盘早剥/290
第五节 女性会阴部损伤/294
第六节 阴茎和阴囊损伤/295
第七节 睾丸及输精管损伤/298
第十一章 脊柱及四肢(手)外伤/302
第一节 脊柱损伤/302
第二节 四肢损伤/311
第三节 四肢关节功能评定/332
第十二章 体表损伤/349
第一节 概 述/349
第二节 体表擦挫伤的损伤程度鉴定/350
第三节 体表创口(瘢痕)的损伤程度鉴定/352
第四节 体表其他损伤的损伤程度鉴定/354
第十三章 其他损伤/356
第一节 烧烫伤/356
第二节 枪弹创/360
第三节 脑水肿、脑疝/361
第四节 休 克/364
第五节 挤压综合征/367
第六节 脂肪栓塞综合征/369
第七节 呼吸功能障碍/371
第八节 电击伤/374
第九节 溺 水/376
第十节 异物存留/378
第十一节 阴茎勃起功能障碍/380
第十二节 假体或内固定装置损坏/383
第十四章 附 则/386
第一节 概 述/386
第二节 对于死亡个体的损伤程度鉴定/386
第三节 非机械性外力所致损伤的损伤程度鉴定/389
第四节 损伤所致的非器质性疾病的损伤程度鉴定/390
第五节 标准中未作具体规定损伤的损伤程度鉴定/391
第六节 对涉及盲管创及贯通创创口长度的鉴定/393
第七节 对牙齿外伤后牙折的定义/394
第八节 对骨皮质砍痕和撕脱性骨折的损伤程度鉴定/395
第九节 对大血管、大关节、重要神经、重要血管的定义/396
第十节 对幼女或儿童的定义/399
第十一节 对假体损坏的损伤程度鉴定/400
第十二节 对移植器官、再植或再造成活器官的损伤程度鉴定/401
第十三节 对组织器官缺失的定义及器官离断的损伤程度鉴定/402
第十四节 多部位同类损伤的鉴定/403
第十五节 不同年龄段体表损伤的数值计算/404
第十六节 对标准条款中数字的理解/406
附 录/408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001
附 录 A/021
附 录 B/022
附 录 C/033
第一章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的程序要求和操作原则/043
第一节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的法律渊源/043
第二节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的程序要求/045
第三节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的基本操作原则/050
第二章 总 则/061
第一节 鉴定原则/061
第二节 鉴定时机/062
第三节 伤病关系处理原则/064
第三章 颅脑及脊髓损伤/066
第一节 头皮损伤/066
第二节 颅骨骨折/070
第三节 脑损伤/074
第四节 颅脑损伤并发症/086
第五节 颅脑损伤后遗症/095
第六节 脊髓损伤/099
第四章 面部损伤/103
第一节 概述/103
第二节 面部条状创口或者瘢痕/105
第三节 面部块状瘢痕/111
第四节 面部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112
第五节 面神经损伤/113
第六节 鼻损伤/115
第七节 口损伤/121
第八节 容貌毁损/135
第五章 颈部损伤/138
第一节 颈部皮肤损伤/138
第二节 颈部血管损伤/140
第三节 甲状腺及甲状旁腺损伤/142
第四节 咽喉部损伤/145
第六章 眼部损伤/150
第一节 眼附属器损伤/150
第二节 眼球结构损伤/160
第三节 损伤致视力下降/175
第四节 损伤致视野缺损/186
第五节 损伤致斜视或者复视/190
第七章 耳损伤/194
第一节 耳廓损伤/194
第二节 外耳道损伤/197
第三节 鼓膜损伤/198
第四节 中耳损伤/202
第五节 听力损伤/205
第六节 前庭、平衡功能损伤/214
第八章 胸部损伤/218
第一节 概述/218
第二节 胸壁软组织及女性乳房损伤/220
第三节 胸部骨折、关节脱位/223
第四节 心脏损伤/228
第五节 胸腔大血管损伤/231
第六节 肺、气管、支气管损伤/232
第七节 气胸、血胸/235
第八节 纵隔器官损伤/239
第九节 胸部其他损伤/244
第九章 腹部损伤/247
第一节 概述/247
第二节 腹腔实质性器官损伤/250
第三节 腹腔空腔器官损伤/257
第四节 泌尿器官损伤/266
第五节 腹腔大血管损伤/273
第六节 腹部其他损伤/275
第十章 盆部及会阴部损伤/280
第一节 骨盆骨折/281
第二节 盆腔内组织器官损伤/285
第三节 尿道损伤和排尿障碍/288
第四节 外伤性流产和胎盘早剥/290
第五节 女性会阴部损伤/294
第六节 阴茎和阴囊损伤/295
第七节 睾丸及输精管损伤/298
第十一章 脊柱及四肢(手)外伤/302
第一节 脊柱损伤/302
第二节 四肢损伤/311
第三节 四肢关节功能评定/332
第十二章 体表损伤/349
第一节 概 述/349
第二节 体表擦挫伤的损伤程度鉴定/350
第三节 体表创口(瘢痕)的损伤程度鉴定/352
第四节 体表其他损伤的损伤程度鉴定/354
第十三章 其他损伤/356
第一节 烧烫伤/356
第二节 枪弹创/360
第三节 脑水肿、脑疝/361
第四节 休 克/364
第五节 挤压综合征/367
第六节 脂肪栓塞综合征/369
第七节 呼吸功能障碍/371
第八节 电击伤/374
第九节 溺 水/376
第十节 异物存留/378
第十一节 阴茎勃起功能障碍/380
第十二节 假体或内固定装置损坏/383
第十四章 附 则/386
第一节 概 述/386
第二节 对于死亡个体的损伤程度鉴定/386
第三节 非机械性外力所致损伤的损伤程度鉴定/389
第四节 损伤所致的非器质性疾病的损伤程度鉴定/390
第五节 标准中未作具体规定损伤的损伤程度鉴定/391
第六节 对涉及盲管创及贯通创创口长度的鉴定/393
第七节 对牙齿外伤后牙折的定义/394
第八节 对骨皮质砍痕和撕脱性骨折的损伤程度鉴定/395
第九节 对大血管、大关节、重要神经、重要血管的定义/396
第十节 对幼女或儿童的定义/399
第十一节 对假体损坏的损伤程度鉴定/400
第十二节 对移植器官、再植或再造成活器官的损伤程度鉴定/401
第十三节 对组织器官缺失的定义及器官离断的损伤程度鉴定/402
第十四节 多部位同类损伤的鉴定/403
第十五节 不同年龄段体表损伤的数值计算/404
第十六节 对标准条款中数字的理解/406
附 录/408
前言/序言
序
这本《人体损伤程度鉴定实战指引》,顾名思义,既是一本“实战”教材,又是一本科普“指引”。
2014年1月1日,“三部两院”发布公告,颁布实施了新的鉴定标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此举不仅让鉴定标准更加科学、全面、清晰,也减少了法医同行之间在思维方式上的理解差异;同时量化了更多的鉴定指标,对人体损伤程度鉴定工作有着重要意义。
然而,只要是标准,就会有不到之处;只要是学术,就会有争议之点。新的、更加科学的标准,依然难以界定所有的损伤程度,也很难聚合所有法医的理解和认知。
讲述如何更加科学地界定标准的范围,权*地解决标准的争议,透彻地阐述标准的含义,让法医同行更加容易、统一地运用标准,是为“实战”。
满足办案人员的需求,对侦查阶段的民警、起诉阶段的检察官、审判阶段的法官,甚至是代理律师起到科普作用,帮助其选择采信,有针对性地加强他们的内心确信;又或是满足案件当事人的需求,给大众搭建一条通往法医临床专业的桥梁,用简单易懂的文字,帮助大众顺利通过专业知识的鸿沟,解除心中的疑惑,是为“指引”。
所以这本书称为“实战指引”,名副其实。
“实战”好了,法医工作效率大大提升,政府公信力随之提高;“指引”好了,社会矛盾随之减少,社会才能和谐稳定。
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陈林同志百忙之中,尽数十年之经验,举全省专家之力,倾注两年心血,完成了这一部由数十万字、数百张图片构成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实战指引》,深入浅出地把《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阐述得淋漓尽致、融会贯通。
本书中有解剖学的科普知识,有调和意见差异的理论依据,还有难点疑点的剖析论述和具体案例的类比示范。内容全面而又有重点,理论扎实而又不枯燥。它是法医的“专业全书”,又是办案人员的“营养之源”,更是案件当事人的“答疑宝库”。
上述,也是我力荐此书的理由。希望陈林同志率领他的团队,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把此书推广好、宣贯好、普及好,让此书可以惠及更多的人、更多的事,可以为祖国的和谐稳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这本《人体损伤程度鉴定实战指引》,顾名思义,既是一本“实战”教材,又是一本科普“指引”。
2014年1月1日,“三部两院”发布公告,颁布实施了新的鉴定标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此举不仅让鉴定标准更加科学、全面、清晰,也减少了法医同行之间在思维方式上的理解差异;同时量化了更多的鉴定指标,对人体损伤程度鉴定工作有着重要意义。
然而,只要是标准,就会有不到之处;只要是学术,就会有争议之点。新的、更加科学的标准,依然难以界定所有的损伤程度,也很难聚合所有法医的理解和认知。
讲述如何更加科学地界定标准的范围,权*地解决标准的争议,透彻地阐述标准的含义,让法医同行更加容易、统一地运用标准,是为“实战”。
满足办案人员的需求,对侦查阶段的民警、起诉阶段的检察官、审判阶段的法官,甚至是代理律师起到科普作用,帮助其选择采信,有针对性地加强他们的内心确信;又或是满足案件当事人的需求,给大众搭建一条通往法医临床专业的桥梁,用简单易懂的文字,帮助大众顺利通过专业知识的鸿沟,解除心中的疑惑,是为“指引”。
所以这本书称为“实战指引”,名副其实。
“实战”好了,法医工作效率大大提升,政府公信力随之提高;“指引”好了,社会矛盾随之减少,社会才能和谐稳定。
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陈林同志百忙之中,尽数十年之经验,举全省专家之力,倾注两年心血,完成了这一部由数十万字、数百张图片构成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实战指引》,深入浅出地把《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阐述得淋漓尽致、融会贯通。
本书中有解剖学的科普知识,有调和意见差异的理论依据,还有难点疑点的剖析论述和具体案例的类比示范。内容全面而又有重点,理论扎实而又不枯燥。它是法医的“专业全书”,又是办案人员的“营养之源”,更是案件当事人的“答疑宝库”。
上述,也是我力荐此书的理由。希望陈林同志率领他的团队,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把此书推广好、宣贯好、普及好,让此书可以惠及更多的人、更多的事,可以为祖国的和谐稳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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